专业技术考试大纲说明 法医考试大纲说明
一、为保障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编写《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法医专业部分(修订本),本大纲适用于公安系统从事法医病理、损伤专业,法医物证专业、法医毒物分析专业和理化检验专业申请高级和中、初级任职资格的考试人员。 二、本大纲在200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增加了公安刑事技术人员应知应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现场勘查学中的基础理论。在专业内容上,力求接近基层公安工作实际。为满足大家考试需要,我们将各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知识点集中阐述,便于大家复习。 三、本大纲分为八篇,其中第一、二、三、四篇为法医病理、损伤专业、法医物证专业、法医毒物分析专业和理化检验专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此外,第五、六编辑出版为法医损伤、病理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七篇为法医物证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八篇为法医毒物分析专业和理化检验专业人员考试内容。 四、不同专业申请高级和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内容有区别,报考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可以不复习大纲中有“★”号标志的内容。 五、本考试大纲主要参考书目有:《刑法学》(高铭暄主编)、《法医学概论》第二版(贾静涛编)、《法医病理学》第二版(祝家镇主编)、《法医人类学》(陈世贤主编)、《法医物证学》(吴梅筠主编)、《生物化学》(顾天爵主编)、《电泳》(何忠效、张树改主编)、《高效毛细管电泳》(邓延倬、何金兰编著)、《法医毒理学》第二版(黄光照主编)、《法医毒物分析》第二版(江焘主编)、《毒物分析》(陆惠民主编)、《物证技术学》第二版(徐立根主编)、《刑事技术学》(公安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编)。 痕迹考试大纲说明 一、为保障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编写《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物证鉴定部分(修定本),本大纲适用于公安系统从事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影像技术、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技术、专业申请高级和中、初级任职资格的考试人员。 二、本大纲在200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增加了公安刑事技术人员应知应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现场勘查学中的基础理论。在专业内容上,我们将各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知识点集中阐述,便于大家复习。 三、本大纲分为九篇,其中第一、二、三、四篇为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影像技术、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技术专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此外,第五编为痕迹检验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六编为文件检验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七编为影像技术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八编为电子物证检验专业人员考试内容;第九编为心理测试技术专业人员考试内容。 四、不同专业申请高级和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内容有区别,报考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可以不复习大纲中有“★”号标志的内容。 五、本考试大纲主要参考书目有:《刑法学》(高铭暄主编)、《刑事侦查教材》(张新风主编)、《犯罪现场勘查教程》(沈大路主编)、《犯罪现场勘查学》(欧焕章主编)、《痕迹检验学》(刘长青主编)、《步法检验技术》(葛有忠编)、《痕迹学》(吴旭芒编)、《枪弹痕迹检验技术》(李德仲、李国安编)、《物证技术学》(徐立根主编)、《文件检验学教程》(贾玉文主编)、《笔迹检验》(贾玉文主编)、《刑事物证技术学》(公安部政治部编)、《物证检验摄影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摄影的光学显现和照相技术》(王桂强编)、《电视节目制作》(梁小山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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