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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医学》

2004-10-28 22:25| 发布者: fmed| 查看: 6115| 评论: 1

摘要:   主编陈康颐  编写者(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晓军 朱小曼 刘少聪 刘志新 庄洪胜 杨承勋 李 凡  邹丽华 沈忆文 张玉荣 张其英 陈 华 陈玉川 陈康颐  周月琴 周伟德 郑力行 郑瞻培 胡丙杰 ...

 

  主编陈康颐
  编写者(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晓军 朱小曼 刘少聪 刘志新 庄洪胜 杨承勋 李 凡
  邹丽华 沈忆文 张玉荣 张其英 陈 华 陈玉川 陈康颐
  周月琴 周伟德 郑力行 郑瞻培 胡丙杰 赵子琴 施振忠
  姚桂根 贾建长 莫耀南 郭幼梅 郭景元 崔効义 麻永昌
  彭 文 董仲龄 蒋学之 解耀邦

    法医学是以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研究并解决法律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我国法医学是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为侦查、审理案件和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法医学鉴定人作出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要求鉴定人接到各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应出庭作证,出示鉴定书并阐明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对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依照法律程序提出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医学鉴定问题,鉴定人应予解答。公安部同样要求鉴定人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后,应出庭作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依照法律程序对鉴定提出的有关问题,鉴定人应予回答,并阐明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这就要求法医学鉴定人必须不断地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以保证法医学鉴定的质量,为公安和检察人员提供侦查案件的线索和澄清事实的证据,为审判人员正确定罪I刑,判决民、刑李案件,提供真实有力的科学依据。
    20世纪5。年代以后,由于理化学、电子信息、生物学,以及新材料等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各学科间彼此借鉴交叉,互相渗透、融合的内容日益增多,使法医学能有所借鉴,并拓宽了应用和发展的空间。因此,有必要编写一部内容更加全面的法医学书,以适应时代的需要。目前,我国法医学书籍出版t少,市场上不容易买到,特别是内容全面的大部头法医学,各书店更无出售,远远跟不上法制建设的发展,不能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我们编著的《应用法医学总论》已库存无书,《应用法医学各论》也供不应求。鉴于此,在以上两书的墓础上,尽t减少原有的缺点、错漏,并邀请部分《应用法医学各论》作者和国内著名的专业学者增补有关新理论、新技能的篇章。如我国法医体制与法医学教育、法医指纹学、刑事摄影、赔偿医学(法医赔偿学)、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法医精神病学、法医血清学、测谎技术、声纹鉴定等,汇编而成《现代法医学》,以供各方面求新、求全的需要。目的是给广大墓层的法医学工作者提供一部实用的案头书,为法医学、医学、法律系的师生增添一部参考书,也可作为誉官、检察官、审判官和律师、医师们查考法医学理论与技术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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