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04-10-27 22:28| 发布者: fmed| 查看: 1961| 评论: 0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节活动受限”是指:除拇指外的其余四指掌指关节、近端指间关节,由于肌腱、神经、关节囊等损伤,导致一个关节的活动度丧失50%以上,或两个关节的活动度均丧失25%以上的情形。
远端指间关节功能障碍不属于轻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