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神经不完全性损伤系指出现部分上述症状和体征及鳄泪、面肌间歇抽搐或在面部运动时出现联动者。
3.1.12 面部的范围
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
3.1.13 面部的分区、瘢痕面积的计算
3.1.13.1 面部分区:采用九分法分为中央区与周边区,中央区和周边区分三级(三级九分法)
a) 九分法:以双侧眉毛上缘水平线为上横线,以下唇红唇与皮肤交界处作水平下横线,以双侧外眦处作两条垂直线。
以上四条线围绕的中央部分为中央区,其余部分为周边区。
b) 三级区:根据上述九分法将面部区域分为三级
一级区:即中央区;
二级区:周边区中与中央区紧密相邻的部分;
三级区:周边区的四个角区。
3.1.13.2 各级瘢痕面积的换算为
一级区的1cm2相当于三级区的3cm2
二级区的1cm2相当于三级区的1.5cm2。
3.1.14 颜面毁容分度
3.1.14.1 重度: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a)眉毛缺失;
b)双睑外翻或缺失;
c)外耳缺失;
d)鼻缺失;
e)上下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颈颏粘连。
3.1.14.2 中度:具有以下六项中三项者:
a)眉毛部分缺失;
b)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c)耳廓部分缺失;
d)鼻翼部分缺失;
e)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颈部瘢痕畸形。
3.1.14.3 轻度: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二项者。
3.1.15 脑外伤致中枢性尿崩症分度:
a)重度:每日尿量在10000毫升以上;
b)中度:每日尿量在5001~9999毫升之间;
c)轻度:每日尿量在2500~5000毫升之间;
3.1.16 成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计(见第51页表二 )
儿童头颈部为9+(12-年龄),躯干为3×9%,双上肢为2×9%,双下肢为46-(12-年龄)
注:手掌估计法:伤残者并指一掌面积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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