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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法医陈冶秋:9年检验1100多具水上尸体

2014-5-29 16:38| 发布者: fmed| 查看: 935| 评论: 0|原作者: 纪树霞|来自: 江南时报

摘要: 一年365天,不论白天黑夜,只要长江南京段98公里及秦淮河33公里水域出现尸体,陈冶秋就要立即奔赴第一现场,对尸体进行检验处理,最多时一天出过5个现场。9年法医,检验水上尸体1100多具。
  A
  “干法医是我的理想
  虽然又脏又苦,我无怨无悔”
  2005年8月2日,陈冶秋迈进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的大门。自穿上警服那天起,他的工作就是与尸体打交道。在水上,90%都是高度腐败的浮尸,面目狰狞,臭气熏天,甚至于“支离破碎”。
  “小陈第一次现场勘验尸体,就吐了个七荤八素。”陈冶秋的师傅邵国伟回忆说,当时处置的是一具在江水中浸泡了3个月的腐败尸体,从20米开外就闻到腐尸特有的尸臭味,小陈就开始干呕,之后的现场勘验、挪动、运输、检验,更是数次呕吐,好几天吃不下饭。
  有人生来就能直面“巨人观”,但令邵国伟另眼相看的是,陈冶秋舍得对自己“狠”,明知不适,但每次遇到尸体现场,他必然到场,一次次挑战生理极限,逼着自己“习惯”。“哪个不觉得臭啊,但干法医,是我中学时就立下的志向。”为了实现理想,陈冶秋一路执着向前。水上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洪俊慨叹,陈冶秋高考分数能上北京大学,可他只填报了一个志愿—西安交通大学法医系,只因这里的法医学系教学全国排名第一。
  “不是没有过心理落差。”陈冶秋坦言,同是干法医,别人是窗明几净解剖室,他是江滩、树林、臭水沟,“来时以为是白领,结果连蓝领都不如,就是一个赤脚医生。”即使这样,他也从未萌生另谋高就的念头,“人生一辈子,干法医是我的理想,虽然又脏又苦,但我无怨无悔。”
  B
  患病婴儿被扔进秦淮河
  情与法面前,他只对真相负责
  2007年10月3日,一名出生仅三天的婴儿被爷爷扔进秦淮河中。一时间舆论哗然。爷爷朱某落网后辩称孙女身患重病,投河之前就已死亡。“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遗弃尸体?”找到婴儿尸体,尽快尸检,成为破案的关键所在。
  陈冶秋按照水流方向,从草场门桥开始,在沿岸河沟、污水口、下水道里仔细搜索了7天,最终在一个河沟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婴儿的尸体。经过对婴儿体内硅藻含量的检查,确证婴儿系溺水死亡,朱某故意杀人毫无疑问。
  案件本可就此结束,可考虑到朱某的口供,陈冶秋再次对婴儿进行尸检,发现该婴儿确实患有严重疾病,可治疗,但需要花费几十万元,他将这一情节写进起诉意见书,供法院考量。“我只对真相负责”,面对家属的不解,陈冶秋解释道:“我的工作就是用技术的手段还原真相,案情、"隐情"一样要查明。”
  2011年11月18日,南京市栖霞区某船厂民工徐某在作业过程中非正常死亡。为逃避责任,船长和工队负责人伪造现场,坚称徐某是被电击致死,可陈冶秋接连做了3次疑似电流斑测试,都无法佐证。徐某的家人私下和船厂谈好80万元的赔偿,一边装神弄鬼阻碍尸体解剖,一边频繁闹事催促陈冶秋出具电击致死的死亡证明。陈冶秋不为所动,“现有证据无法得出电击致死的结论,我要这样写,会让人嘲笑法医一万年的。”
  C
  防止对遗体的二次伤害
  他说“死者也有尊严”
  老田和老张是水上分局刑警大队的保安辅警,主要职责就是协助陈冶秋处置水上各类尸体警情。“这个80后小伙子,真是太不容易了。”搭档近6年,最让他们感动的,还是小陈对死者、对尸体的尊重,每次运输尸体,陈冶秋经常叮嘱的一句话就是:“轻抬轻放,死者也有尊严。”
  尊重生命、尊重死者的理念,已经深深烙印在陈冶秋的脑海里。以往打捞水中尸体,警方使用麻绳捆扎尸体,将其拴在船尾,在水中拖拉至公安码头打捞上岸。这种方式易造成死者随身衣物滑落,尸体裸露或划伤。4年前,陈冶秋结合实践,开发研制了水上浮尸打捞固定伸缩担架,解决了水中尸体在运输中衣物脱落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对尸体的“二次伤害”。
  无独有偶,对于逝者的敬畏,陈冶秋甚至表现在咬文嚼字上。联系家属,他尽量回避用尸体这个词,常常换成遗体二字。“尸体带有学术性,冷冰冰的,但我们面对的是生命,还有家属对死者的情感期盼,尽量不让他们受到过多的信息负面暗示。”一字之差,映衬出陈冶秋的人文情怀。
  2013年3月,乌江造船带江边发现一具老年男性尸体。陈冶秋查验尸体时,发现其随身携带一部手机。手机经水浸泡早已不能使用,抽出SM卡擦拭干净,陈冶秋毫不犹豫地将卡插入自己新买的手机。按照手机号码拨打回去,死者女儿吴某泣不成声,“看到老父亲的号码,想接又不敢接,我想这是父亲从天堂打来的电话。”在场民警佩服他能够避开世俗避讳,陈冶秋却不以为然地说:“手机嘛,只是个工具,能做回天堂的使者,为死者找到回家的路,它已经超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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