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执行。
新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损伤程度由重到轻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等5个级别,更加符合诉讼要求。同时,将CT检查(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MRI检查(磁共振成像)等已在临床实践中普遍应用的技术方法应用于法医学伤情鉴定中。另外对不适用的条款以及遗漏的条款进行了删除和添加。而且,在附则、附录中对如何操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增加了诊断方法,并附加了图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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