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新《标准》的实务操作和培训,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参与修订《标准》的专家编写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书使用对象:全国公安、检察、法院专职法医工作者;医学院校、政法院校法医学教师;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
该书为法医专业人员特定的业务指导、培训用书,由中国法医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医学杂志》社代理订购、邮发工作。 每本定价:40 元;邮寄费:5元/本。
征订要求:
1.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凭警官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
2.医学院校、政法院校凭教师证或工作证、单位介绍信;
3.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凭鉴定人执业证或单位介绍信;
4.请尽量以单位集体统一订购。
具体征订办法:
请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订购。务请写明订阅人工作单位全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和订购数量。
银行汇款: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0200020009200922863
户名:《中国法医学杂志》社
邮局汇款: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楼 《中国法医学杂志》社,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66269520 63495531,传真:010-63495531
联系人:刘文榕
E-mail:bjb303@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