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按照《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司鉴所发通[2012]6号)规定,申报转评司法鉴定应用类主检法医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已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须参加由中评委办事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上海港鸿大酒店(普陀区武宁路501号) 四、考试内容 2013年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重点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法医临床学鉴定文书制作等内容。参考教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朱广友主编,法律出版社。 五、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以开卷笔试形式进行。 六、可携带的考试用物品 1、笔、橡皮等文具用品; 2、常用鉴定标准(如: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程度鉴定标准等)以及其它专业参考教材、书籍和资料等纸质材料。 3、根据《司法鉴定中级评审专业知识考试须知》的有关规定,应试人员只可携带以上规定的考试用物品至指定座位,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电脑、电子书籍等电子物品不允许带进考场,如带入考场的,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 七、报名确认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填写《2013年司法鉴定中级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并在2013年9月30日前传真至司鉴所人事处,传真号:021—52362191。 2、参加考试时,请带好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2013年司法鉴定中级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等三份原件,考试现场需查验确认。 八、注意事项 1、《2013年司法鉴定中级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和《司法鉴定中级评审专业知识考试须知》,可在附件下载。 2、参加考试人员的交通、食宿自理。 3、如需在上海港鸿大酒店住宿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住宿回执,以便酒店安排。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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