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法医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法医网 首页 业界动态 综合新闻 查看内容

山东:鉴定有争议,法医出庭作证

2013-1-11 12:35| 发布者: fmed| 查看: 1082| 评论: 0|原作者: 廖雯颖|来自: 大众网-齐鲁晚报

摘要:   10日上午,在平阴法院一起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法医作为鉴定人出庭。 本报记者 廖雯颖 摄本报济南1月10日讯(记者 廖雯颖) “现在请鉴定人出庭!”10日上午,平阴法院刑庭内,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正开庭审理,法医鉴 ...

  10日上午,在平阴法院一起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法医作为鉴定人出庭。 本报记者 廖雯颖 摄本报济南1月10日讯(记者 廖雯颖) “现在请鉴定人出庭!”10日上午,平阴法院刑庭内,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正开庭审理,法医鉴定意见成为案件争议焦点,平阴县公安局法医出庭作证。这是今年新刑诉法施行后,济南法院首例鉴定人出庭的刑事案件。

  据平阴县检察院指控,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陈某的妻子赵某在平阴县孔村宁子山公墓与守墓人王某发生争执。陈某得知后前往公墓找王某为妻子出气。见面后陈某与王某厮打在一起,其间陈某对王某的头部进行殴打。5月3日8时左右,王某被人发现死于公墓内。

  经平阴县公安局法医对尸体鉴定,王某系酒后状态下头面部遭受外力作用致使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出血,脑水肿继发脑疝死亡。2012年5月4日,陈某被刑事拘留后逮捕。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陈某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认为并非自己的行为导致王某死亡。陈某的辩护律师说,有证据证实王某曾于案发前摔伤,致死原因不能排除摔伤的可能性,向法院申请法医出庭作证。面对辩护律师的发问,鉴定人逐一作答。为了核清死者摔伤具体时间,根据辩护方的申请,两名村民作为证人先后出庭作证。休庭后,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对死者作重新鉴定,案件有待进一步审理。据了解,这是新刑诉法施行后,济南法院首次鉴定人、证人出庭的刑事案件。

  □以案说法 鉴定人拒不出庭,鉴定意见无效

  “法官不是专业人士,往往根据鉴定意见作判决。鉴定人能出庭接受我们的质询,正面回答我们对鉴定意见的疑问,这是法律的进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杨统河向记者说道。

  主审法官贺庆梅告诉记者,以往鉴定人出庭极少,修订后的刑诉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对鉴定人出庭作了明确规定: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此外新刑诉法规定,如果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并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过去刑诉法虽然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是并没规定对不出庭作证采取何种措施。证人因碍于面子或者担心得罪人,往往拒不出庭,法院也没有什么办法,证人不出庭成为老大难问题。”贺庆梅表示,新刑诉法施行后,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法院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可处以十日以下拘留。

  本报记者 廖雯颖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法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法医网是一个服务公众的公益网络平台,资讯和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办案依据,由此产生后果与法医网无关;
2.相关信息与内容之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不代表法医网与天地社区立场,法医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专栏署名文章版权为原作者与法医网共有,转载必须得到原作者和法医网授权,并注明“文章来源:法医网”;
4.部分内容转自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速联系邮箱 fmed@qq.com 处理。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