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全省将开展“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创建和命名活动。通过建设、考核,树立一批社会评价高、鉴定水平高的司法鉴定机构,作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的标杆和榜样。
目前,全省有司法鉴定机构125家,职业司法鉴定人3326名,业务范围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38个鉴定类别。2011年,共办理案件2.18万件,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8%。针对2012年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情况,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要求,今年起,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从鉴定机构“质”上做文章,转变“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后查处、轻日常监督”的观念,建设一批资质高、能力强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扶持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性鉴定机构成为行业标杆。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提出把司法鉴定工作纳入到司法行政系统的全局工作中,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系统内相关制度的衔接,加大司法鉴定与监狱、劳动教养等司法系统执法工作的衔接,最大限度发挥司法鉴定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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