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都需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不同的是,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1级至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两者的评价基础和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因此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也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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