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法医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法医网 首页 法医溯源 法医溯源 查看内容

我国古代法医学

2004-6-18 10:45| 发布者: fmed| 查看: 3196| 评论: 0

摘要:   我国法医学历史悠久、渊远流长。公据现存的文献记载,即可追溯到距今2200余年以前。是世界上开创法医学最早的国家。   云梦秦简(公元前262年至前217年)《封诊式》中,就有尸体(他杀、缢死)、首级、活体(外 ...

  我国法医学历史悠久、渊远流长。公据现存的文献记载,即可追溯到距今2200余年以前。是世界上开创法医学最早的国家。
  云梦秦简(公元前262年至前217年)《封诊式》中,就有尸体(他杀、缢死)、首级、活体(外伤性流产、麻风病)等检验条例,并有较详细的现场勘查、损伤性状与凶器推断等描述,足见当时法医学检验已初具雏形。其中一例他杀案件,比世界法医学史上公认的最早检验他杀例古罗马凯撒案,还早约二百年。
  《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孟秋记》(公元前229年至前237年都有:“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等肉眼检查操作程度的记载。印证秦律还有按致伤的不同程度处以不同刑罚的规定。此后,历代法医学都有一定的发展,诸如东汉灵帝(168至189年)时期明确不同损伤的定义:“皮曰伤,肉曰创,骨曰折,骨肉皆绝曰断。”三国吴(253至280年)未,张举首次结合他杀放火烧舍焚尸案例,用猪两口(一死一活)试验,作为区分生前烧死(口中存烟灰)与死后焚尸(口内无烟灰)的鉴别方法。汉唐在死亡与尸体现象、机械性损伤、高低温、中毒、急死等方面的法医学检验,都有一定的成就。  
  宋代,有汇集疑难案件经验的多种刑侦著作问世,都记录了不少有关法医检验的案例。其中最知名的有:和凝、和曚父子的《疑狱集》(936至946年),郑克的《折狱鉴》(1311年至1162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1211年)。《棠阴比事》一书后曾风行于朝鲜和日本。宋理宗淳祐7年(1247年)我国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字惠父),(1186至1249年)博采前人尸检经验,加上自己的实践,撰成《洗冤集录》(1247)五卷,对现代法医学中尸体现象,损伤、窒息、中毒、个人识别、现场勘查、尸体检查等主要内容,均有涉及。中外法医学者公认的,它是现存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先后被译成朝鲜、法、英、荷、日、德、俄等七国十四种版本。比欧州第一部法医学著作,费德利斯著(Forturiatus Flaelis)《论医学关系》(1602年)要早350多年。
  宋末元初赵逸斋著 《平冤录>,已失传。
  元成宗元贞三年(1297年)颁发《结案式》,作为“儒吏考试程式”的118条例中与法医学有关的占53条,是世界上第一部同时提到尸体检验、活体检验与物证检验这三大组成部分的文献。
  王与(1206-1346年)写的《无冤录》(1308年),曾成为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参考专著,在中外文化交流上作出了贡献。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法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法医网是一个服务公众的公益网络平台,资讯和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办案依据,由此产生后果与法医网无关;
2.相关信息与内容之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不代表法医网与天地社区立场,法医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专栏署名文章版权为原作者与法医网共有,转载必须得到原作者和法医网授权,并注明“文章来源:法医网”;
4.部分内容转自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速联系邮箱 fmed@qq.com 处理。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