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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检法对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操作解释(一)
(2014第1号)关于统一标准条款的书写形式 引用标准条款,一律采用“数字.数字.数字+小写字母”的书写形式。如:依据(依照、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b之规定,... (2014第2号)关于如何适用五局编 ...
2017-3-19 11:27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人体损伤程 ...
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适用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自 ...
2011-11-23 11:26
河北唐山市公安局临床法医学鉴定标准操作指南
说明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为我市各级临床法医鉴定工 ...
2011-5-20 09:27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释义》1990高检版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发〔1990〕070号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在经 ...
2011-5-6 22:09
江苏省关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条款的注意事项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合称《鉴定标准》)的各条款适用于健康人体的损伤程度评定,伤病并存(在原有病理基础上发生损伤)的,一般不适用《鉴定标准》评定损伤程度,只作因果关系 ...
2011-4-23 21:41
浙江省司法系统首届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研讨会会议纪要
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届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各市司法局、义乌市司法局:   《浙江省首届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研讨会会议纪要》已经浙江省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2010-4-1 14:36
深圳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
深圳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 章 节 相关条款 适用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 ...
2010-3-27 22:49
深圳市《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适用指导意见
深圳市《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适用指导意见 章节 条款 适用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 ...
2010-3-27 22: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轻伤标准有关条款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关于适用轻伤标准有关条款的答复意见              法鉴医函〔2004〕第018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你处(2004)苏高法司医函字第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处第一 ...
2010-3-27 21:52
山东省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山东省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及有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合称《鉴定标准》)的各条款适用于健康人体的损伤程度 ...
2010-3-27 21:45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细则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
2006-5-12 22:34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局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轻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
2006-5-12 22:31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北京市公安局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局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
2006-5-12 22:27
浙江有关损伤程度(肠系膜、半月板)如何应用条文
  1、确证肠系膜挫伤或血肿,比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评定为轻伤;   2、确诊半月板损伤,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评定为轻伤。
2005-9-1 22:26
浙江有关损伤程度(腹腔脏器、面颅骨、肠系膜)如何应用条文的回复
  1、确证肾挫伤或肝、脾、肾包膜血肿,比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评定轻伤;   2、额骨鼻棘及鼻中隔骨性部(筛骨垂直板、犁骨)线性骨折无明显移位的,不属《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 ...
2005-9-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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